昨天,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徐德明在2014太平洋房屋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上透露,今年,我國將出台《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平臺,加快組建不動產登記局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孫憲忠教授接受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推行,最重要的就是制度制定後,儘快在各地加以落實,並確保政策執行到位。
  >>名詞解釋
  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網路行銷利人申請國家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人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不動產登記為《物權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不動產登記被作為一種物權公示手段。
  2013 年11 月20 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關於依法公開制售假冒偽劣seo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的意見,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
  不動產登記設統化療副作用一部門
  徐德明表示,為實施以土地為核心的不動產統一登建築設計記制度,國土資源部將按中央部署,協調有關部門逐個落實統一登記機構、統一登記依據、統一登記簿證、統一登記信息平臺這四項主要內容。重點是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頂層設計,制度安排。首先落實好統一登記機構和統一登記依據,儘快協調有關部門,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加快組建不動產登記局,機構人員要到位,以加強工作支撐。
  逐步以全國土地登記信息動態監管查詢系統為基礎,整合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和查詢服務系統建設,推進信息共享。抓緊制定統一的登記簿和證書等登記文書,研究編製不動產產權產籍調查規程和相關標準。進一步加快農村地籍調查和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完善確權政策,落實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土地權益,與不動產統一登記做好銜接,同時積極推進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引導土地股份制改革。
  此外徐德明還強調,不動產統一登記,具體工作主要在地方,特別是市、縣一級,今年要努力爭取將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納入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重點,做好省、市、縣的職責整合和機構設置工作。有的地方特別是一些大城市,土地、房屋行政管理在一個部門,統一登記已經有很好的基礎,要積極與其他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把工作再向前推一步,為全國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提供經驗。
  □解讀
  不動產登記後受物權法保護
  孫憲忠介紹,我國《物權法》明確提出,不動產要實行統一登記這一重要制度,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但《物權法》只確定了原則,並沒有具體的操作性方案。今後我國進一步推行不動產統一登記,主要是為不動產交易提供法律依據,這也是基於市場經濟的需求,防範交易風險,保證交易的安全。
  孫憲忠解釋,比如對普通百姓來說,不動產登記有些類似於購買二手房後去住建部門過戶並領取房產證的環節。
  而購買的房屋的所有權在某個層面來說是個抽象的概念,只有通過不動產登記環節,才能更徹底地受《物權法》等法律的保護,徹底實現物權的轉移。這對於不動產所有人來說,是非常關鍵的環節。
  各類型不動產各有管理部門
  孫憲忠介紹,其實不動產登記涉及範圍遠不止房屋這麼單一。目前,我國統一進行的不動產登記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土地管理部門的登記,房屋在房產管理部門的登記;草原、灘塗在農業部的登記;林業資源在林業局的登記。沒有對所有不動產進行統一登記,最大的問題就是存在交易風險。
  去年11月20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理順部門職責關係,減少辦證環節。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推動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依法公開查詢系統,保證不動產交易安全,保護群眾合法權益。
  要確保登記與法律權利統一
  對於《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的主要內容,孫憲忠認為,條例應首先明確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基本制度。釐清制度的一般程序和一般管轄權。具體來說,包括哪個部門登記,不動產所有者有哪幾類,去哪兒登記,工作流程是什麼,都要加以明確。
  除了國土部明確的“四統一”外,還應統一登記的法律效果,確保不動產登記後的法律權利是統一的。以房屋為例,有的地區其所有權證叫“房產證”,有的地方就叫“房地產證”,這種不統一就亟須通過不動產統一登記來加以規範。不排除以後居民的“房產證”可能改叫“不動產登記簿”或“不動產登記證”。
  政策出台之前先堵制度漏洞
  孫憲忠建議,如果通過人大立法的方式出台《不動產統一登記法》,權限最高,覆蓋範圍將最廣。但這一過程相對較長。目前來看,我國很可能先由國務院出台《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
  此外孫憲忠透露,目前他瞭解到國務院確實可能在年內出台《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不過他認為,其實《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不用過於急著出台,應先充分研究,細化規定,儘量在出台前堵住可能存在的制度性漏洞。
  最大阻力來自部門利益糾葛
  對於推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孫憲忠認為,最大的阻力將來自於利益糾葛。一方面不動產價值極高,又直接牽涉個人經濟利益,不排除有人對此登記採取抵觸態度。同時,目前不動產登記又牽涉到不同的執法部門,這些部門的相關隊伍是否合併、精簡的安置問題,都需先通過頂層設計定調。
  基於不動產價值高昂的特性,孫憲忠提出在制度推行中還要明確有關罰則,例如登記機關工作失誤導致誤登記對所有者權益造成損害,以及登記人員串通他人規避法律以權謀私,都應該對如何處理、處罰加以限定。
  □影響
  1.是否是遏制腐敗的途徑?
  仍需後續制度支持
  此前有觀點認為,不動產登記制度具有“反腐”功能,將使一些官員不敢違規持有房產。
  孫憲忠則認為,不動產登記並不具有直接“反腐”功能,這並不是為了信息公開。因為不動產登記雖然將是面向全民的,但其信息只能向特定的利益關係人公開。而反腐只涉及官員群體,明顯屬於一個制度次生問題,需要後續推出相關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但有專家表示,這對於違規持有房產的公務員來說仍有震懾作用。
  2.對抑制房價會有何影響?
  難對樓市有大影響
  有專家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將難以起到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作用。但亞太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稱,不動產登記條例出台,能逼出部分存量二手房,但不會對樓市供應產生巨大的“傾向力”。他認為,房價是供給者與需求者間討價還價的過程,可以預見的是在未來中國經濟的增長過程中,剛需是主體,保值投資需求、投機需求將會大幅壓縮。未來房價是否上漲,則主要取決於供給。
  3.為開徵房地產稅做準備?
  登記與徵稅無聯繫
  此前有專家認為,不動產登記系統及房屋價值動態評估系統是房產稅全面開徵的兩大必要技術前提。目前一二線城市的房屋價值動態評估系統在逐漸完善。如果不動產登記系統能夠建立,房產稅的推進將會明顯加速,也會促進住房信息全國聯網這兩件業內大事的推行。但對此,孫憲忠認為,這三者均是孤立事件,並沒有必然聯繫,其推行與推廣,也不存在什麼因果關係。
  4.個人信息是否會被泄露?
  以人查房或仍被禁
  不動產登記信息公開,會否造成個人信息泄露,也成為推進工作的障礙。中投顧問房地產行業研究員韓長吉此前接受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建立統一登記的難點在於涉及到個人私有財產或者隱私,人們存在理解上的誤差,不願意配合,這與國人“有財不外露”的觀念有關,同時也存在個人財產信息泄露的危險。但據多方報道顯示,即將在今年6月出台的不動產登記條例,以人查房或仍被嚴格禁止。
  京華時報記者趙鵬  (原標題:國土部:加快組建不動產登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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